户外健身器材作为一项公益设施,不但美化了环境,还为市民休闲健身提供了便利。但是,由于各种原因,不少户外健身器材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,出现“缺胳膊少腿”是常有的事。究其原因,多是管理不善导致的。 追究管理不善的原因,权责不清是“罪魁祸首”。由于不少户外健身器材由企业赠送,但是企业只是送器材不管维护,健身器材一旦出现损坏,物业、社区、街道或相关部门,都认为自己不是管理和维护责任人。 户外健身器材是城市的一道人文风景,如果长期“缺胳膊少腿”,不但有损城市形象,也与休闲、健身的初衷相违。政府有关部门应明确户外健身器材的责任人,成立专门的全民健身基金,定期维护健身器材。广大市民在使用健身器材时,应多点爱护意识,发现有人故意毁坏公用体育设施,及时进行制止和举报,相关部门对损坏公物者给予相应的处罚